選擇權買權(Call Option,簡稱 Call)是一種「在未來以特定價格買進標的物的權利」。
購買買權的投資人(買方)透過支付一筆「權利金」給賣方,取得這個購買權利;當未來市場價格高於約定價格時,買方可以選擇執行權利來獲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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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核心觀念四要素
理解買權必須掌握以下四個基本元件:
- 標的物(Underlying Asset):權利所對應的資產,例如:台積電股票、加權指數。
- 履約價(Strike Price):合約中雙方約定好,未來買進標的物的固定價格。
- 到期日(Expiration Date):這項購買權利可以使用的最後有效期限。
- 權利金(Premium):買方為了取得這項權利,必須立刻支付給賣方的費用(即買權的市價)。
2. 交易買權的兩大陣營
選擇權交易中,買權的交易分為「買方」與「賣方」,兩者的權利義務與獲利架構完全相反:
🟢 買進買權(Buy Call / Long Call)
- 角色:權利的擁有者。
- 市場看法:看大漲(預期未來價格會遠高於履約價)。
- 權利義務:有權利、無義務。行情好就履約,行情差就放棄權利。
- 風險與報酬:
- 最大損失:僅限於開倉時所支付的權利金。
- 獲利空間:理論上無限(標的物漲得越高,賺得越多)。
🔴 賣出買權(Sell Call / Short Call)
- 角色:義務的承擔者(俗稱莊家)。
- 市場看法:看「不漲」(預期未來價格會低於履約價,或維持盤整)。
- 權利義務:無權利、有義務。若買方要求履約,賣方必須強制依履約價賣出資產。
- 風險與報酬:
- 最大獲利:賺取買方支付的權利金。
- 損失風險:理論上無限(若行情暴漲,必須高價買入標的物再低價賣給買方)。
3. 到期結算損益圖解
以下為「買進買權(Buy Call)」在到期時的損益線型。當標的物市價超過「履約價 + 權利金」時,買方即開始進入獲利區。

4. 實戰生活化舉例
情境:你和朋友看中一間價值 1,000 萬元的預售屋。
- 合約內容:你支付 20 萬元定金(權利金),約定半年後(到期日),你有權利以 1,000 萬元(履約價) 買下這間房子。
- 狀況 A(大漲):半年後房價暴漲到 1,500 萬元。
- 你的行動:執行權利(Buy Call 履約)。
- 結果:你用 1,000 萬元買到市值 1,500 萬元的房子。
- 淨獲利:1,500萬 – 1,000萬 – 20萬(定金) = 480 萬元。
- 狀況 B(大跌):半年後附近蓋了嫌惡設施,房價跌到 700 萬元。
- 你的行動:放棄權利(不買了)。
- 結果:你不會用 1,000 萬元去當冤大頭,直接去市場買 700 萬元的現貨就好。
- 最大損失:賠掉一開始支付的 20 萬元定金。